我省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和高职生学费
大西北网12月30日讯 记者12月2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后免除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幼儿和高职学生的学费和书本费。
根据《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我省对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幼儿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对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学年5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和书本费(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市县级财政共同分担,分担比例为6:4。
《方案》要求,各地要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并做好学生资格认定和人数核实工作,不得扩大范围增加名额,坚决杜绝通过虚报学生数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对免学费书本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