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敏思博客 作者系西域雪莲
成县位于甘肃东南部,在古代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所居民众来源复杂。如成县有几个大姓氏所形成的村庄,追溯其形成原因多言其祖上多为从外地迁来成县。而据其族人所讲,他们祖上是从四川省大槐树底下迁来此地的。至于四川省的这棵大槐树究竟在四川省的什么地方、有多大,就不得而知了。另外还有主要居住于鸡山崖下唐坪一带的“湖广广”,据说是当年太平天国之后的捻军的后代(其详细情况见《湖广广》)。但是也还有些类似于少数民族的风俗说法和习惯。如在一些边远的农村人们称呼自己舅舅为“阿舅”,媳妇称呼自己的公公为“阿公”,婆婆为“阿家”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婚嫁也就具有其独特的习惯风俗。不过这种习惯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逐渐变化。
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由于成县山大沟深,交通不便,所以“五四”风吹到成县时已微弱到了连成县的小草叶也吹不摇的地步。当时由于严禁男女双方在未成婚前见面,所以当时人们在男娶女嫁方面自然是媒灼之言,父母之命,男女双方是没有决定自己终身大事的权利。也有例外的是男方对由媒人介绍的姑娘可以以 “偷相”的方式进行暗暗的观察。这就有点如戏剧《花为媒》的情节了。只不过“偷相”的地点多为庙会唱戏之时,而且机会不多,因为那既是每逢庙会看戏之时男女看客的座位也是分开的,如成县南部化垭的雷神庙至今还保留着这些古老的看台,看台是用长条石砌成的一层层的由低到高的台阶,按男左女右分男区和女区,中间用通道自然分隔开。通常偷相的办法通常是男方请一认识女孩的媒人远远的给指一下那位是要被偷相的女孩,男方也就是远远的看一下,有个大概的印象而已。通过偷相男方如满意,则请媒人继续向女方家说合,而此时的女方则根本无权对于自已的终身大事表示什么意见。当然“偷相”也有看“走眼”时候。其实男方就凭这么远远的一看,只能大略看的一下女孩的长相和在公众场合的举止,其它的则全听媒人的嘴说了。这样如果媒人和女方串通好,则“偷相”了也等于白相,有时如果女方家里觉得自己家的女孩有可能会让男方不中意,则会在庙会时邀请亲戚家长相漂亮的女孩一同去看戏,到时则会买通媒人,请媒人将亲戚家女孩说成是自己家的指给男方“偷相”。当然即是被偷相的就是女孩本人,除了能大略看一下相貌举止这外,又能看到什么呢?如那时成县女孩百分之百的缠足,只不过所缠的足有“缠得好”(即缠得早,看起来小巧)和“缠得不好”(即缠得迟,看起来脚大)。现在我们都知道了缠足其实是对妇女的一种摧残,但当时的人们形成了认为女孩子的足缠得越小女孩子的人品就越好,而且也说明了女孩家的家境好,对女孩的教养好,而女孩足“缠得不好”,则说明女孩家家境不好,对女孩疏于教养的荒唐观念,结果这种以足相人的方法往往“相出”一种不如意的婚姻。如有一男子在“偷相”一女孩时,看到女孩长相端正而且在公众场合不苟言笑,整个看戏的过程中,始终端坐,一言不发,而且更令男方满意的是,这次偷相竟然看到了女孩的足,那是一双缠裹得小巧玲珑的小足,这让男方十分心仪,婚事因此说成。洞房花烛之夜,男方入洞房后才连连惊呼上当,原来这个有着小小足的女孩虽然长相也不错,但其实是一个只会整天端端正正坐着什么也不能作的痴呆的弱智女孩,女方家人为了将傻女孩嫁出去,故意让男方“偷相”到女孩的缠得小巧玲珑的足。
建国初,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但于由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一时难以改变,特别是在农村,依然是媒灼之言为主,不过在对象的选择上男女双方,特别是女方大大的自由了。虽然还不能完全自由恋爱,可是在听了媒人的介绍之后,男方就可以在媒人的带领下大大方方的到女方家去相亲,男女双方在女方家见面,双方可以互相观察,这时如男方对女方感到满意,就会向女方家人询问女方的生辰。男方回家后就会请阴阳先生推算二人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如相合,则会请媒人继续向女方说合。如生辰八字不相合,则这门亲事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然而事实上有好多通过相亲已经两情相悦的的男女就在这时被可恶的阴阳先生给“算”掉了原本可能是很美满的婚姻。
当男方经过推算知道双方的八字相合,则会请媒人继续到女方家里去向女方说亲,如果女方对前来相亲的男方感到不满意,则会婉言谢绝,如感到满意,则女方就会同意到男方家“踩门”。旧时踩门一般是由女方家的长辈(如女孩的父亲、兄长或舅舅等)到男方家进行“踩门”,其目的是观察男方家的家境(经济情况)及家庭人员,判断其优劣,然后再由女方决定是否同意这门亲事。现在在成县的农村一些地方还是有踩门这一形式,不过现在的女孩子可以在其长辈的带领下亲自到男方家里去踩门。如女方不同意,则罢了,如同意,则由男方家请阴阳先生推算,男方即请阴阳再算一下二人订婚的吉日。
订婚也叫开壶或稳壶,订婚时,女方一般会要些彩礼。订婚之后,女方就已算有“下家”的人了,这时就要准备自己的嫁妆,俗称“赶白纺”,一般是给自己和未来的丈夫及未来的公婆做鞋子、绣枕头之类的。做着出嫁的准备。同时女孩的家里也要准备给自己的女儿的嫁妆。大户人家会请人给女儿打制一套金银手饰,做一对红木箱子。还要请在当地被视为“贵人”和“福在命大”的妇女为女儿缝制陪嫁的被褥。在缝制时还要给被褥的四个角里装上钱币。旧时多为银元、铜钱之类,现在则改为人民币。
结婚前先要给女孩“喝酒”,即在女方家办一次酒席,来宾为女方亲戚,凡是来“喝酒”的亲戚,都要给女孩“添箱”,即给女孩送礼物。意思是给女孩陪嫁的箱子里添加嫁妆。喝酒这一风俗现在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那就是来宾已由旧时的女方至亲,变为现在的亲疏不分了。
旧时女孩离开娘家的前一夜,娘家的小姐妹和女伴们都会来陪她一起渡过,并向她赠送礼物,这是女孩少女时代的最后一个夜晚。未来的准新娘的亲姐姐或妹妹则会向这些小姐妹发“姊妹钱”。钱虽不多,却表示女孩和大家姐妹一场的“念想”。
结婚意味着一个女孩少女时代的结束。天还未亮,女孩就要起来梳妆,临行前再吃一碗母亲煮的荷包蛋,这一天的后半天,女孩就要成为别人家的新媳妇了,旧时女孩一但进入洞房后,她这一天就只能呆在新房里,她得不吃不喝,不能见陌生人,甚至不能上厕所。娘家的兄弟姊妹要共同将其送到男方家,要到达男方家之后,男方要给女方的兄弟“拉羊”。从这一点可推测出成县在古老的时候,曾经居住过游牧民族。民族消失了,但风俗却留了下来。三天后,已成为新媳妇的女孩要公婆全家做一顿“展腰面”也叫“试刀面”。
时代的脚步在前进,当时光迈进21世纪的门槛时,一切变化得都是那么快,婚嫁也以现代化的速度变化着它的习俗文化。
首先,男女在婚嫁上是真正达到了平等。他们往往还会请媒人,但那只是为了尊重长辈,其实他们自己已计划好了一切,甚至结婚的日期。而且在结婚的程序上也来了个大的省略。一般是采取喝酒、结婚一次办,请一次客。或着干脆不办酒席,而是两个人到外面进行旅游结婚。一切都可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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