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历史源远流长。从洮河沿岸的诸多古文化遗址表明,距今三、四千年前,境内已经有大量的古人类居住生息。从县境最西端的扎古录镇起,到最东北端的藏巴哇乡止,在全长174公里的洮河南北两岸,分布着诸多齐家文化、辛甸文化以及马家窑文化遗址。从大量出土的新旧石器时的陶器和石器证明,黄河流域的一大支系---洮河流域自然也是古人类的发祥地之一。 自秦、汉时县境属临洮县地,归陇西郡所辖;三国时县初属魏雍州地,仍设陇西洮阳县,旋改为秦州陇右郡临洮县。以后西晋、东晋、十六国、前秦、南北朝、北周、隋唐至明洪武年间,历代建置废置变更频繁。明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朝廷受卓尼吐蕃后裔头人些地为土官指挥佥事,管理部分番族部落,实行土司制。清乾隆改卫为厅,土司仍沿明制。民国2年(1913年),甘肃省政府作出了取缔土司制度的决定,卓尼辖地归临潭县统领,但民国政府改土归流的政策未动摇土司的统治地位。民国26年(1937年),"博峪事件"爆发,卓尼设治局成立。民国33年(1944年),洮岷路保安司令部接受整编,第一个非土司制的国家行政建置始在卓尼立足,与兼理军政之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并驾齐驱,隶属于甘肃省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岷县。1949年9月11日,国民党洮岷保安司令杨复兴率卓尼党政军警起义,实现了和平解放。于9月14日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卓尼设治局、国民党卓尼党部、三青团区队部和参议会等机构。1950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卓尼自治区工作委员会和卓尼自治局行政委员会成立,隶属于甘肃省岷县专区。同时,杨复兴宣布在卓尼废除土司制度。1953年10月1日成立卓尼县,隶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至今。
卓尼觉乃藏族民歌"哇杰勒"使用于藏族婚礼仪式,有"善巴"和"阿迦"两种表演方式。"善巴"全部为演唱,演唱过程中夹杂一些祝词朗诵,"阿迦"在演唱过程中则配以简单的舞蹈。由"善巴"和"阿迦"共同构成词曲完整而配套的婚礼组歌,其曲目与具体场合紧密结合,形成定规而不能随意更动,贯穿于整个婚礼过程的始终,按固定程序相继出现。"哇杰勒"的歌词内容相当丰富,有赞美诗、叙事诗和藏族格言,每首段落不定,以问答式居多。
卓尼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藏族先民就生息繁衍于洮河沿岸,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孕育了灿烂的文化。卓尼藏族文化除了具有藏族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古朴神秘等共性外,还具有鲜明的农耕文化和各民族交汇融合的多样性风格。流行于卓尼藏巴哇乡境内的莎姆舞是卓尼藏族文化艺术多们样性风格的集中体现,这一民间艺术形式为卓尼藏族文化乃至整个藏族文化增添了色彩,极具研究、开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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