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确保生活困难群众祥和过年、排查整治加强公共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春运安全畅通……我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全省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
确保生活困难群众祥和过年
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以严的作风和实的措施,努力使今年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确保完成重灾村和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建设任务,让灾区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任务落实,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切实解决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与全省人民一道温暖过冬、祥和过年。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人社、民政等部门要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抚恤补助金,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临时救助工作。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让广大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排查整治加强公共安全监管
全力确保生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寄递物流、消防、民爆器材、冶金、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措施,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的整治和排查力度,加强重点桥梁、隧道和路段的养护,强化道口、油气输送管线等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完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严防各类气象灾害。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暴风雪、强降温、冰冻、寒潮、雾霾等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和研判天气变化趋势,以便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城乡居民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工作。
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春运安全畅通
加强春运组织工作。公安、铁路、民航、公路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客流疏导和运力保障,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努力满足学生、农民工返乡和旅客出行需要,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避免造成大规模游客滞留;要大力宣传和积极推广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搞好团体票预订等服务。严厉打击倒卖车票、“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运营,以及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要充分考虑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全力保障春运安全畅通。
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与粮、油、肉、蛋、禽、菜、奶等各类生活必需品和节日消费增量较大商品的市场供应与保障工作,搞好煤电油运供需衔接,健全应急协调联运机制,确保市场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商务、工商、物价、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令食品、电子商务、医疗保健、服务消费等方面的监管,依法规范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
节俭文明过节。杜绝“节日腐败”。安排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活动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