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操作驾装载机轧死人积极赔偿获缓刑
大西北网10月19日讯 小伙无证驾驶装载机,作业期间撞倒现场工作人员致其死亡。10月15日记者获悉,永登县法院一审判决,赖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因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4年9月3日下午2时许,时年18岁的赖某某在兰州新区兰石一期保障房小区建筑工地上驾驶一台“临工”牌953型装载机作业,在未辨明装载机后面是否存在危险的情况下,操纵装载机后退,将现场工作人员付某某撞倒在地上并轧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赖某某未办理大型机械操作证而从事装载机作业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