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5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我省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12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治。
据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一次敢于揭短亮丑注重实效的活动。目前,专项工作安排部署阶段已经结束,将进入检查阶段。同时,为便于对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及时了解和反馈,提倡进行实名举报。对涉及干警的违法违纪问题,也可通过12309举报电话举报。而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线索,还将快查快办;对严重不规范司法行为严肃处理,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2个重点整治行为:
1.检察人员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
2.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
3.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
4.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5.为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违规办案;
6.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
7.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8.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9.不严格遵守办案期限,久拖不决甚至超期羁押;
10.不严格落实报批、报备等办案制度;
11.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内部监督刚性不足,监督工作重形式轻实质;
12.法律文书适用不准确、制作不规范、说理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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