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清废行动2018”
进一步规范管理固体废弃物
大西北网讯 为积极响应生态环境部5月9日启动实施的“清废行动2018”,结合兰州市固体废物管理实际,进一步防范和打击全市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问题,确保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从本月至今年7月份,兰州市环保局将开展“清废行动2018”。
根据《兰州市“清废行动2018”实施方案》,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违法倾倒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督促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全面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负责”。
各区县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和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将结合12369环保投诉热线、信访案件、打击违法排污“铁拳”专项行动、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核查整治清理涉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点、堆存点。对达到“两高”司法解释认定“严重污染环境”标准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须依法移送至公安及检察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消除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现象。
主要排查整治清理黄河流域沿岸周边区域,包括沿岸码头等临时堆存点,重点关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等废物堆存或填埋点。核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上报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建立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台账,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核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的暂存措施及去向,对去向不清的,要追根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