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题:执法小细节,法治大进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回眸
新华社记者白阳
今年4月1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近80名一线民警,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了一堂特殊的执法“培训课”。他们在这里现场旁听了一起有关该局民警执法纠纷的二审庭审过程。
原告是一起自行车盗窃案的嫌疑人,他称自己未偷车且被民警打伤。最终,法院依据民警办案时的全程录像,维持了一审判决。“办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出庭。除了紧张,我更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严谨,今后将从思想上更加注意办案取证的松懈粗犷问题。”出庭说明情况进行质证的刑警大队民警井少波说。
建章立制,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组织民警参加案件庭审旁听,是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过去一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以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成就显著。
查验身份证应明确查验范围,随身携带警察证;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执法,但拍摄者要与现场保持3米以上安全距离……一个个执法的小细节,折射出法治的大进步。
先后修订《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等规定及近500项裁量基准,探索推行受立案改革,全面启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机制,形成公安部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前,全国31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台了受立案改革实施意见,16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统一对口衔接联合出台了文件,多地出台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若干措施。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今年新成立的“一站式”受案中心,让案件处理形成一个容纳9项28个办案环节的全要素、全流程、全标准“闭环管理”体系。运行3个月后,该局新增与受立案相关信访投诉量下降80%。“以前想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到公安局挨个儿办公室打听;现在,在受案中心就能找到案件负责人,真省事。”一起金融诈骗案中的受害人李先生满意地说。
据公安部对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情况的通报,2016年全国被考评的3557个市级公安机关执法部门和分县局公安机关中,执法质量优秀单位1644个,同比上升2.74个百分点。
技术引领,强化执法管理效能
在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全国公安机关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执法规范化基础建设向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以“阳光警务”倒逼执法管理效能提升。
山东研发“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实现对每一起案件从接警开始直至结案全流程实时监督;浙江在全省推广执法全程可视化管理体系,将现场执法记录资料、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和办案区活动轨迹视频资料关联整合;湖南全面应用执法信息动态研判平台,通过对执法状况分析、执法异常自动预警、问题案件自动筛查等,推进信息化高端应用和深度拓展。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建成3885个办案中心;全国共建成涉案财物管理场所15926个;25个省区市建立运行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15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13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群众在网上轻轻一点,就能获知案件处理的流程信息。
加强培训,提升公安执法队伍履职能力
“近一段时间,您是否见过警车或者民警巡逻?”“您觉得目前社会治安状况安全吗?”从2015年起,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每个季度均邀请志愿者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民意“自考”及时发现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警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良好的社会监督有效促进了民警执法水平的提升。该局最近一次的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安全感达95.35%、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达94.95%。
为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公安部自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举办了两期规范执法视频培训,涉及全国上百万一线民警,并将执法培训作为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