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为推进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兰州市人社局于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一季度集中时间对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积极与发改、财政、国土、农牧等部门沟通联系,结合基层实际,提出了目前执行的政策办法修订意见,重新研究制定了《兰州市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予以印发,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自2009年《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以来,兰州市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对维护老百姓权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重项目、轻保障的问题,出现了未保先征、征后未保的现象较为严重,加之政策空白期遗留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较多,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兰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整体推进。
据统计,截止目前兰州市仍有9万多名完全失地的被征地农民未纳入社会保障,其中:2009年5月《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出台以前有47227人,2009年5月以后有43775人。兰州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提出要力争在2年时间内解决问题。
新《方案》强化了保障措施,细化了经办流程,明确了部门责任,制定了具体任务完成时限。新《方案》明确,从现在开始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2009年5月以后被征地农民中完全失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每年必须完成应参保人员的50%,至2015年底全部完成;用3年的时间完成2009年5月以前征被征地农民中完全失地人员的参保工作,每年必须完成应参保人员的30%,至2016年底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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