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一名残疾人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目前正在救治,未造成周围人员伤亡。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行调查。据了解,引爆炸弹的男子名叫冀中星,来自山东菏泽。自称在广东东莞打工时,被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打成残疾,因此多次上访(据7月21日《北京晚报》)。
这是继今年6月初厦门公交纵火爆炸案后,发生的又一起较大影响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相信没有人会愿见此类悲剧发生,但既然已经再现,深刻的反思和总结就必不可少。而总结的展开注定会有两条路径,一是从技术层面拷问公共安全,我们的安保和预警措施是否到位?
据事发现场目击者称,冀中星发放传单被制止,后呼喊多次手中有炸弹却无人理会。在这个时间段我们的安保人员似乎并没有提高警惕,工作人员的监管势必存在一定缺位。在事发后,首都机场又开始全面提升安保标准,开展防爆检查,设警用犬巡逻等,倘若这些工作提前做好,是否可能有效降低发案几率呢?
第二是从社会层面,这个层面的反思更值得引起重视。为什么有些人遇事就会“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从建构社会信任、消除社会戾气的角度,我们该如何避免此类泄愤事件的爆发?
应该承认,处于社会中的个人,做出任何一种行为,都必然与社会环境相联系,坦率讲,我们必须从自身寻找答案。我们的社会机制,应当努力去融合对立者,而不是只顾着追求速度与效率激化更多对立者。社会应该给弱者提供更多便捷的诉求通道,让失意者不至沉沦,让怨恨得到疏解。只有用公平正义来消减社会的燃点,稀释弱者的愤懑,类似的惨剧才会大大减少。
据媒体报道,冀中星从2006年开始便多次向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及赔偿。因无钱医治,回到山东老家后,一直卧床在家,生活拮据。在这几年时间里,若没有“被踢皮球”的受挫,若一切问题能够回到法律框架下解决,冀中星或许不会选择“鱼死网破”这条绝路。当暴力成为弱者的武器,受害的就是更弱者。一个勇于承担公共管理责任的政府,应该意识到,再小的矛盾,倘若不用关照的视角和严格的法律化解,经过一段时间的沉积和发酵,最后都可能会以怨恨的爆发来呈现。
在民族追梦的同时,我们必须要时刻关注那些掉队者,不至于使他们在寻梦途中如此排遣不当抑郁,心灵扭曲变形甚至感到绝望。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必要的生活补助和关爱,都是必需的。
与此同时,社会一方面应该呵护弱势群体,维护公平正义,但这并不代表无限制的同情和丧失理性的庇护。任何一个理由,都不应该成为戕害无辜,危害公众的借口。对于一个社会来说,越是面对这样的极端事件,越是应该表现出鲜明的价值立场,大家也越是应该明白,什么是恶,什么是善,什么是罪,什么是罚。“惩恶扬善”人人有责,建设法治中国,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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