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昨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4月份,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7起,造成91人死亡,27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6720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上升7.86%和10.04%,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9%和74.18%。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起,造成17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11人。
4月份,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8起,造成20人死亡,5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176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36%、54.55%、35.29%和94.76%。4月份,兰州、嘉峪关、金昌、武威、定西、陇南等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各地要科学安排勤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做到对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一律记12分;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一律降照;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酒后驾驶营运客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并处拘留处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实施行政拘留;对疲劳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责令停车休息;对货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的,一律按规定处罚并卸客;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车辆,一律采取暂扣强制措施,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