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行政策倾斜
本报兰州讯(记者李欣瑶)记者近日从新出台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获悉,我省将从教师编制管理、职称评定等多方面给予农村教师政策倾斜。
据了解,我省在教师编制管理中将逐步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政策倾斜,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互补余缺。在教师职称评定中,对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教师,在高级、中级岗位设置上给予适度政策倾斜。此外,在评选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大力表彰在农村从教的优秀教师。
我省将大力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扩大实施“农村教师安居工程”,努力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此外,还将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特殊津补贴制度,鼓励农村教师安心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特别是边远山区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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