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8日讯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目前已启动201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即在全区范围内选择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强劲的地区和行业领域,依托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据悉,培训基地项目实施期为两年。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地州市公共实训基地都可以申报这个项目,同时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等。
申报项目的单位还须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在校企合作方面也有一定的要求,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培训基地项目一旦开始实施,财政将一次性拨付每个培训基地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4-6个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建设所需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课程和教材开发,教师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成本等费用。
按照要求,培训基地项目实施1年,围绕3-5个专业(职业),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同时,还应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培训基地项目实施2年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不少于1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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