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4日讯 记者新年前夕在平安县中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处看到,前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农民拿着参保本和发票,等待领取报销后的现金。三合镇寺台村村民王昌兴说,老伴是‘先住院后结算’,出院时1万多元的医药费报销了近9000多元。”
这是海东市9万人次享受“先住院、后结算”住院服务模式的其中一例。广大农民群众真真切切享受到了医改所带来的实惠。
面对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农业人口,海东市始终将深化医改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目前,全市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建立,解决了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口和企业困难职工等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470元提高到510元,城镇职工、居民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为100%、99%和99.74%,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25种特殊慢性病费用补偿政策,使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6%以上,三大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职工25万元、城乡居民10万,群众的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
而且,全市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7105.99万元,支出基金5698.98万元,受益人数9580人。并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共医疗救助1.77万人,金额达2579.6万元。同时实现了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海东、西宁两市就医及全市一区五县范围内“一卡通”。
为规范诊疗行为,减轻农民群众就医负担,海东市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深入开展了单病种付费控制、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专项管理工作。目前,县级医疗机构选择40种、乡镇卫生院选择20种开展单病种质量与费用控制,县级医疗机构开展了1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路径管理。
http://www.qhnews.com/index/system/2015/01/04/011599999.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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