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5日讯 《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不全不得交付使用。
据了解,《条例》对供水、供电、燃气、供热、排水、通信、有线电视、消防、安防、邮政等配套设施提出新要求,其中新增安防工程验收这一内容。记者1月4日从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为理顺办事流程,该局建设交通城管处先后3次到银川市公安局,与相关部门就安防验收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同时,银川市公安局拟定了《新建商品房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及验收标准》,确定新建商品房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验收报审表等相关内容,以推进新旧条例的有效衔接,切实维护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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