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4月1日起,银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正式启动。当日早上8时,承保该项险种的中国人寿银川市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还没开门营业,前来办理大病报销的城乡参保居民就在门外排起了队。
据悉,今年起,银川市开始施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4月1日起启动报销程序,并对参保居民在前3个月产生的应报销费用予以补报。目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及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进一步宣传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承办该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客户服务大厅、医保中心等处,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目前在6县(市)区人寿保险客户服务大厅均设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受理点,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居民可就近咨询和申报。
另外,位于兴庆区清和南街的中国人寿银川市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大厅也能办理申报事宜,最终办理机构受理的申报信息均由该业务大厅处理审核。中国人寿现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信息对接,以实现为参保城乡居民提供“一站式”一单化结算服务。即参保城乡居民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疗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报销后,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超出起付标准的)给予大病医疗费用报销。
按照规定,参加医保的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一年内单次或累计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部分超过6000元起付线标准的,纳入大病保险,给予再次报销。保险的起付线标准为6000元,参保居民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只设一次起付线,报销比例由大病保险资金分段执行,上不封顶。(记者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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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掌政镇心脏病患者杨先生成享住院医疗费二次报销第一人
4月1日,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来自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碱富桥村的村民吕先生,替患有心脏病的岳父杨先生办理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他准备的资料最为齐全,成为当日银川市城乡居民享受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充报销的第一位患者。
吕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岳父今年68岁,今年1月6日到3月7日期间,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心脏瓣膜修复手术,共花费了31万余元。老两口的经济收入全依托五六亩土地,每年纯收入在五六千元。由于无力承担治疗心脏病的高昂医疗费,只能靠子女帮衬。手术费通过农村基本医保已报销了16万元,让一家人没想到的是,自费支付的15.6万元,还可以通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报销一部分。吕先生说:“国家有这样的好政策,真是帮家里减轻了不小的经济负担!”
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银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是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部分,剔除不列入报销范畴的,再减去6000元起付标准(该标准每年以自治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确定,2014年起付标准暂定为6000元),然后按照分档累进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由于报销需要进行核保测算,支付到账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是,工作人员表示,在所需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患者家属无须再跑一趟,支付时保险公司会将款项直接打入患者指定账号。
截至当日下午5时30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7个业务大厅受理点共计接待咨询30余人次,受理成功18人,12人资料未带齐全。相关人士表示,部分患者手头没有医保卡,如果属于未发放到患者手中或丢失暂未补,可以提供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收据或凭证;如果连缴费凭证或依据也没有,请患者到医保参保所在社保经办中心出具缴费证明即可。
http://www.nxnews.net/ds/system/2014/04/02/011006612.shtml
(责任编辑:鑫报)